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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传播学院听(看)课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1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强化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管理与传播学院听(看)课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 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及学院管理人员,需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深入教学一线,与师生一起共同探讨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创新的思路和办法,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二、听(看)课的人员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辅导员。

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每人听(看)课不少于8学时。

四、听(看)课过程中,听(看)课人员有责任协助任课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听(看)课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

五、听(看)课后,应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听(看)课记录表,作为领导干部和教师考核的内容之一,每学期收取一次。

附件:

管理与传播学院听看课记录表

 

课程名称

 

教师姓名

 

上课班级

专业   级    班

上课时间

年  月  日  节

上课地点

 

听看课方式

随机       预先告知

常规执行情况

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 教师是否进行了考勤

课堂纪律和秩序: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学生有何违规现象 教师是否进行了针对性处理

主要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简评(教学态度、教师风范、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特点等)

 

 

 

 

 

 

意见与建议

 

 

 

 

 

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听看课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