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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传播学院教研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11-16

第一条 教研室工作由教研室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

第二条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每2-3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学期初召开教学工作布置会,期中召开教学工作检查会,期末召开教学工作总结会。

第三条 遵守学校及学院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履行请假、调代课等相关手续。加强教学资料管理,保证教学文件规范、齐全、有序存放。

第四条 积极申报、完成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课题,遵守学校财务制度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做好相关科研材料的登记、存档工作。

第五条 妥善保管国有资产,定期排查教研室安全隐患,随手关闭电源、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第六条 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禁止在办公室内就寝。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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