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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传播学院院务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16

院务会议是研究处理本学院行政、教学、党务、分工会重大问题的会议,研究落实上级决定的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研究确定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负责的行政、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处理教研室提交由本学院决定的重大问题或事项。

院务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党委书记或副院长主持召开,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院办主任、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教研室副主任、教学秘书参加。根据需要,可聘请部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加会议;必要时可通知有关干部、教师列席。邀请与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

会议的主要任务为:

1. 传达上级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

2. 审议提交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如教学计划、系经费预算等。

3. 审议本学院颁发的重要规章、制度。

4. 研究决定本学院招聘或聘请人员的方案。

5. 研究决定本学院人员的重大奖惩事项。

6. 通报与交流工作,研究工作情况,商讨实施意见与措施。

7. 讨论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提出的有关重要事项。

会议日期及议题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党委书记或副院长决定。学院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负责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