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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传播学院学生早读、早操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16

为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强化学生管理,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加强学生早读的组织管理,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各专业各年级必修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学生统一早读、早操,早读、早读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周三除外)早6:30至7:00,周三同时间进行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早上7:10举行全校升国旗仪式。早读时间及地点不得随意更改。

2.早读应与所学专业及英语等相关知识内容,具体内容由学生本人自行安排。

3.严格执行早读考勤制度,加强早读记录,一次早读按1学时计算,纳入学生日常考勤。因病假、事假和公假不能参加早读的,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读记。

5.学生早读出勤情况,每周由年级统计公布并及时上报学院。学生早读出勤情况及表现纳入综合测评成绩,每学期早读出勤率未达到80%者,取消参加本年度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学年内早读出勤率未达到80%的班级,不能参加该学年各项集体评优。

6.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及其效果,纳入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连续三周某一个年级学生早读出勤率不足70%的,其辅导员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7.学院领导不定期对早读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反馈,以达到督促作用。

8.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管理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