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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传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11-16

为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提升学生科研和创作能力,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对管理与传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严格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提交时间(见附件1)。

按照10%-30%的比例(约12-36篇)抽取毕业论文定稿进行查重,论文查重率在30%以内(含)为查重通过。抽中的毕业设计需提交作品为本人采集和制作完成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全部素材(本人拍摄及非本人拍摄)。

对于入选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全部进行查重,重复率超过25%(不含)的论文不推荐至学校进行优秀毕业论文答辩,并取消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资格。

毕业设计严禁抄袭他人作品、由他人代做,使用非本人采集原始素材,使用他人素材不得超过作品容量的10%,并在《创作报告》中申明。

5、以下为不予或延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几种情形:

1)不能在截止日期内提交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到学院者,需本人在截止日期(含当天)前提交有指导教师签字的《逾期提交申请表》并经学院批准方为有效,未提交申请且逾期超过10天及以上的(10天以内者根据实际得分做降分10%处理),不予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所有逾期提交论文全部进行查重处理。

2)毕业论文定稿查重率超过30%(不含)以上的返回本人限期修改延期答辩,其中查重率超过50%(含)以上的不予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3)由于毕业论文不符合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指导教师不予签字的论文不予进行毕业答辩。

4)毕业设计使用非本人素材未做申明,同时超过作品容量10%-20%以上的做延期答辩处理,超出20%以上的不予进行毕业答辩。

5)参加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做结业处理。

6)其他为答辩评委组确定为抄袭情形的。

5、以下为准予参加二次答辩的几种情形:

1)第一次答辩未通过者经修改符合答辩要求的。

2)入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且查重率超过40%返回修改符合答辩要求的。

3)由于毕业论文查重率超过30%以上限期修改需要延期答辩的。

6、所指导的学生出现不予进行论文答辩和进行二次答辩的情形,取消指导教师参评学校优秀指导教师资格。

 

附件 1

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提交时间表

序号

需提交材料

截止时间

1

开题报告

10月14日

2

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11月25日

3

毕业论文初稿

12月23日

4

毕业论文定稿

3月17日

5

毕业论文 相关表格

4月

6

答辩工作 指导教师评语

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