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 言
依据首都体育学院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管理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2014级本科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及考核记录。管理及考核办法与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配套执行
本记录人手一册,学生自行保管,在实践活动中和完成后及时登录有关报告和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和其他成果无需放入本报告。
本记录是学生取得学分的唯一有效凭证,遗失不补。
请妥善保管。
学生基本信息表
姓名 | 学号 | 照片 | ||
年级 | 专业 | |||
班级 | 籍贯 | |||
本科生导师 | ||||
本人联系方式 | ||||
本人联系地址 |
二、本科生实践管理办法
管理与传播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环节,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本学院学生需在校期间完成相应的实践活动,填写实践报告,方可获得社会实践的12学分,完成实践考核。
12学分共包括两个环节:必修实践环节10学分,需按照必修的五类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要求完成;选修实践环节2学分,在可选择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选择一类完成。
实践活动没能如期完成者,将按照学院安排进行重修。毕业前仍未完成者,不得毕业。
三、必修实践环节
必修实践环节包含5大类,共10学分。学生需按照每一项活动的完成时间、完成内容和考核办法的规定,如期完成。各类型活动不得互换或拆解。
1、学术及行业活动
学术活动指校内举办的与大学生思想建设与专业发展相关的讲座或有关活动。
行业活动指校外行业报告会、博览会、座谈会等与专业发展有关的领域的专业活动。
学术及行业活动以学校、学院组织为主,每参加一次均需填写活动记录表。此环节共2学分,大学一年级一年参加20次可获1学分,大学二、三年级两年参加20次可获1学分。
大学一年级学术及行业活动参与记录表
序号 | 日期 | 主讲人 | 题目 | 辅导员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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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二、三年级学术及行业活动参与记录表
序号 | 日期 | 主讲人 | 题目 | 辅导员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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